高速公路二次事故中驾驶人不安全行为原因分析(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是从预警技术和管理方法着手的。预警技术的研究,有利于警示驾驶人而做到避免出现不安全行为,以实现预防二次事故发生的目的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是从预警技术和管理方法着手的。预警技术的研究,有利于警示驾驶人而做到避免出现不安全行为,以实现预防二次事故发生的目的。但由于运输车辆的分散性和车辆组织的不确定性,导致这些预警技术的应用很难在短时间内实施。因为整个高速公路处于一个封闭的系统运行之中,道路、车辆以及交通设施相对固定,而车辆的运动是随着驾驶人的运行操作变化而变化的,从行为安全角度,监管层如何对运输车辆出现不安全行为时进行及时干预,对车辆组织进行严厉追责,以及对驾驶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罚等三都联合起来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则应是一个新的课题。高速交警部门作为监管组织,对所辖境内的运行车辆应该有一种严谨科学有效的措施,来实现预防或减少二次事故的发生。
1.2 事故致因“2-4”模型
事故致因“2-4”模型简称(即2-4Model),是指任何事故都发生在社会组织内,原因可分组织外部原因和组织内部原因两方面,外部原因主要是管理体系与安全文化,内部原因由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两方面,在组织行为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个人行为将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傅贵从2005年发表的第一版24Model至今已经是第五版的24Model了[14-17],该模型以往用于煤矿事故的致因分析居多,也成功应用到建筑、冶金、化工等其他领域,对预防事故有着相当大的成效,但未见其在交通事故尤其是高速公路二次事故致因方面的分析研究。根据交通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死亡人数占生产安全事故总人数的80%[18]。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交警必须对交通安全进行有效的管理,主要针对驾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监管。因为驾驶人承担车辆驾驶过程中的行为安全责任,同时对事故车辆进行追责,间接处罚车辆所在的组织。这正符合事故致因“2-4”模型的结构要素,则可清晰从组织和个人方面分析出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和赤与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原因(人的安全意识不高、安全知识不足和安全习惯不佳)、组织原因(安全管理体系欠缺)和社会原因(安全文化缺乏),提出预防高速公路二次事故的措施,这也是应用事故致因“2-4”模型的意义所在。
2高速公路二次事故现状
2.1 高速公路二次事故发生率
浙江省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伴随交通事故频发,尤其高速公路事故形势严重峻。截至2017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有4154公里[19],日均流量达140万辆[20],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总死亡人数为297人,年公里死亡率0.0716人/公里,年万车死亡率为0.0050人/万车,事故发生的数量和死亡人数均保持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高速公路二次事故的数量却居高不下,近5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浙江省的高速公路二次事故平均死亡人数为113人/年,约占总量的36%,死亡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表1所示。
表-2017年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类表年份总死亡人数二次事故死亡数二次事故起数二次事故死亡人数占比年均死亡人数(人/起)二次事故中较大事故起数较大事故总起数占比237.2%1..3%2.2%1..6%25.8%1..3%241.9%1..0%25.7%1..7%平均.436.3%
可见,高速公路的二次事故比例高,造成的损失大,占总事故的36%以上,同时每年都有2起以上的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给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平安带来严重的影响。
2.2 驾驶人不安行为特征分析
从近5年的高速公路发生的事故中可以看出,引发二次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从驾驶人的不安全行为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二次事故中后车疲劳驾驶引起事故数年平均为47.4起,占事故总数的49.3%;人员下车起数年均19起,占事故总数的20.2%;未设警示标志起数年均12.6起,占事故总数的13.4%。这些二次事故并没有逐年下降,而是出现上下波动的现象。见表2所示。
表-2017年浙江省高速公路二次事故原因分布情况年份二次事故起数疲劳肇事起数占比人员下车起数占比未设标志起数占比停车平均时长(分)时长30分钟以上起数时长1小时以上起数2.2%2320.9%54.5%3.73.8%2023.8%33.6%4.71.3%2325.8%1719.1%2.76.6%1211.7%1615.5%4.953.8%1718.7%2224.2%5.543平均%1920.2%12.613.4%4.2----
可以看出,高速公路引发二次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后车疲劳驾驶占47.4%,人员下车20.2%、未设标志占13.4%等。这里的“疲劳驾驶”是指后边车辆驾驶人因疲劳而未能及时发现前边有滞留事故车辆的存在,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而“人员下车”与“未设标志”,主要是指前边事故车辆滞留在高速车道内时,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如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以及驾驶人严重缺乏安全意识,擅自下车,又不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导致被后边车辆碰撞发生事故。可见,驾驶人在出事故时所采取的不安全应急行为是导致二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1-22]。
文章来源:《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 网址: http://www.ckyaqgcxb.cn/qikandaodu/2021/0205/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