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4起长江、黄河沿线违法采矿(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陈某某违法采矿案 2020年3月至5月,陈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开采建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陈某某违法采矿案
2020年3月至5月,陈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开采建筑用砂。5月8日,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陈某某违法开采建筑用砂0.551万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9589万元,罚款1.4876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已执行。
十四、中国交通建设第二公路工程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
2018年8月至11月,中国交通建设第二公路工程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超出采矿许可证的矿区范围,擅自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倒淌河镇东卫村一社开采建筑用砂岩矿。2019年5月,青海省共和县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该违法问题,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违法开采建筑用砂岩矿4.79万立方米。青海省共和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罚没款20.55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已执行,该公司已退回批准矿区范围,对越界开采区域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补充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文章来源:《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 网址: http://www.ckyaqgcxb.cn/zonghexinwen/2021/0417/603.html
上一篇:通报14起违法采矿案件
下一篇:涉案金额近千万!一起非法采矿犯罪集团案件在